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其重要性、紧迫性、战略性显而易见,学校作为立德树人的主阵地,在培养与造就拔尖创新人才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目前我市基础教育发展状况良好,各学段学校布局合理,学位供应充足,特色化学校发展趋势良好,在优质均衡教育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体教融合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五育并举的落地举措越发多样化,整体而言,中山市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发展水平较高。但是,从广东省教育发展大局,尤其是珠三角教育发展形势来看,中山教育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方面,明显呈现出后劲乏力、成效不彰、前景不乐观的态势,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面临很大的突破困境。
为此,我们建议:
(一)科学遴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基础工程。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应该高度重视拔尖创新人才队伍的科学构建,应当在源头上做好这项工作。遴选拔尖创新人才要摈弃“唯智主义”的传统观念,要着眼于学生的发展后劲和冒尖潜能,要有相对科学的遴选评价指标。
(二)个性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优才观念。
学校教学管理,应当给予拔尖创新人才恰当的个性发挥空间,让个性成为自身发展的有益助力。
(三)课程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关键一招。
应当有相应的课程支撑。要从过去“零敲碎打式”的教师个人行为,转变为“整体规划式”的学校集体行为,要从“问题指导式”的课后辅导转变为“专题研究式”的课中教学。
(四)教学形式: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时空保障。
必须在“教学”上有相应的突破和改进。在教学时空上,应当有相应的跟进和落实。
(五)教学管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制度完善。
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助推器。现行教学管理制度应当为了适应拔尖创新人才而作出某些调整,更应当以灵活有效的方式来管理。
(六)德性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内在驱动。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重在学科能力的提升,但理想道德教育并非多余。只要有了德性教育的良好实施,拔尖创新人才的内驱力就会得到更大的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