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盟首页 > 要闻动态 > 统战新闻  >  各民主党派中央献计城镇化建设
各民主党派中央献计城镇化建设

发表时间:2013-08-10

扫描本文二维码

二维码
436

推进新型城镇化,要防止‘过热’和‘过冷’两种倾向,当前尤其要注意防止‘过热’。”“产业发展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城镇化绝非简单的‘造城’,必须要有产业、有就业、有人气”……7月16日,在以“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为主题的十二届全国政协第一次专题协商会上,各民主党派中央就未来城镇化建设提出了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了我国城镇化情况并与委员进行了互动交流。

 

核心是人的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不能把城镇化简单理解为城镇建设,搞疾风暴雨式的‘造城运动’;而应当把维护和发展农民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推进农村转移人口融入城市作为政策的落脚点。” 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说。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存在的‘进城易、落户难,同工易、同权难,生存易、过好难,共存易、融入难’问题一直没有很好解决。”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盟中央副主席徐辉说,现阶段应着力解决农民工“半城镇化”问题,推动他们落户城镇、融入城镇。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赖明指出,农民工知识技能的多少、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其在城市的生存能力。“职业教育周期短、投入少、门槛低,更切合新型工业化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应成为进城农民及其子女教育的重点。”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说,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要融入城市发展,分享城市和企业发展成果。我们要让他们在实现中国梦中同步实现个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城镇的市民化。

 

卫生计生委负责人介绍,2013年,我国人均基本公共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30元,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常住居民免费享受10类41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相关部委,在全国40个流动人口集中的城市,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试点工作。”

 

保障农民土地权利

 

“土地制度改革是城镇化进程中一道必须跨越的门槛。”全国政协常委、民革中央副主席刘凡在发言中指出,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替民做主”的冲动强烈,行政推动的“看得见的手”大包大揽。

 

“一定要尽快修改或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使农民拥有对土地的相对完整和稳定的权利,减少行政手段干预。”刘凡说,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保体系,增强农民离开土地的安全感和适应市场风险的能力。

 

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罗富和在发言中指出,当前,粮食主产区城镇化率普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自身发展动力严重不足。“粮食主产区一方面要坚决执行18亿亩耕地红线毫不动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避免在新一轮城镇化进程中再次落后,尤其要高度关注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粮食与食品安全。”罗富和说。

 

国土资源部负责人说,今后将继续坚持最严格的征地保护制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坚持和完善土地的用途管制和有偿使用、土地征收等基本土地管理制度。农业部负责人作出积极回应:“在处理土地问题方面,要在法理上站得住脚,注重农民利益的平衡,促进土地的有效利用。”

 

重视小城镇的基础支撑作用

 

“在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中,长期存在着‘重大轻小’倾向。把发展重点长期都放在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上,忽视了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全国政协委员、台盟重庆市委会主委李钺锋代表台盟中央发言时提出,近几年,中小城市特别是小城镇的发展,受到了大城市的经济和政策资源制约与挤占,长期发展迟缓。

 

“‘土地财政’和‘GDP至上’两重机制的交互作用是重要根源。”李钺锋指出,“我们必须要更加注重中小城市及小城镇的基础支撑作用。”

 

“在中国,6亿农民的中国梦就是进城。”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王光谦说,要实现他们的梦想,必须重视发挥小城镇“人口蓄水池”的作用,避免出现“大城市病”。“小城镇起着广泛的基础支撑作用,我国现有的5万多个乡镇是整个城镇体系的细胞。细胞有活力是整体活力的基础。”

 

朱永新指出,对一些特色鲜明又规模不大的小城镇,应改变以GDP为导向、一味做大做强的发展观,因地制宜发展一批旅游小镇、文化创意小镇、休闲养老小镇、生态低碳小镇。

文章分类: 统战新闻



微信分享

打开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