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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农村社区建设为突破口,提升中山新型城镇化水平的建议

发表时间:201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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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城镇化是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更是促进社会公平、践行善治理念的新抓手。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中山市委、市政府也明确提出,要“全面提高中山城镇化水平和质量”。从实现路径来看,“改造老城区”、“打造新城区”、“建设农村新社区”是适合中国国情、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到中山而言,中山现有常住人口315.50万人,城镇化水平87.92%;户籍人口152.01万人,其中按居住地划分的非农人口为80.89万人  。这也就意味着,在现有较高的城镇化水平背景下,要继续提高中山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应将着力点聚焦于两类人群:一是按居住地划分的71.12万本地户籍农业人口,二是163.49万异地户籍常住人口,两者合计占全市常住人口的74.36%。由于我市主城区首位度不高,新城区建设受土地、环境、产业等各种因素制约,承担上述两类人群居住生活和就业生产功能的主要是镇区的农村社区 。这些社区往往工商业发达,在吸纳大量外来就业人口的同时,推动了本地农业人口的职业非农化和居住社区化 ,事实上已成为最具备条件演进为城镇新区的先行地区。

   为加快推动农村社区城镇化进程,提高中山新型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民盟中山市委会开展了专题调研,走访了全市多个部门、镇区和农村社区,实地考察了新型城镇化全国试点市——河南省洛阳市,在综合各方经验作法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本报告。

   一、以农村社区建设为突破口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实现就地城镇化。“就地城镇化”是城镇化的重要形式之一,是符合中山实情的特色城镇化之路。“就地城镇化”是指在原有的居住地,通过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社会事业,改变生活方式,过上和城市人一样的生活。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探索实践中,中山的镇村经济得到了极大发展,拔地而起的住宅小区取代了原有的村落格局,形成了一大批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村居,密布的厂企和兴旺的商贸流通业,为农村劳动力的职业非农化创造了条件。典型的如小榄永宁社区面积10平方公里,聚集有户籍人口2.7万多人,外来常住人口约2.6万人;古镇海洲社区面积15.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5万人,外来常住人口约5万人。这两个原本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村集体,通过大力发展非农经济,吸纳就业人口,以集体经济为支撑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公共服务,逐渐演进成具有明显就地城镇化特征的社区。这样的社区在中山具有普遍代表性,要提高中山的新型城镇化水平,“就地城镇化”是较为可行的路径。

   第二,有利于夯实中山新型城镇化的“硬”基础。新型城镇化以基础设施等硬件为基础,传统的农村居住较分散,面面俱到搞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缺乏必要的规模效应。观察中山现有城镇化水平较高的村居,往往是经济发达和人口密集的综合体,村居与工业园或商贸区交织融合,对基础设施提出了较高要求。按人口集中、土地集约、生产集聚的“三集”标准,选择合适村居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道路通达、商业配套、雨污分流等方面加大投入,能够增强这些村居吸纳人口、发展经济、集约用地的承载能力,同时满足生产和生活需求,使投向农村的资源得到有效地利用,为新型城镇化搭建起布局合理的主干骨架。

   第三,有利于满足新型城镇化中人的“软”需求。城镇化的目的在于让人生活得更美好,这种美好的主观感受,来自于城镇化对人不同层次需求的不断满足。加强农村社区建设,使社区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齐全、环境更加优美、管理更加完善,这样农村教育、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就有了更好的载体,使得社区居民能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基本相同的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接受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有条件接受更良好的教育,提升自身素质,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同时,新的居住模式还有利于打破旧的村与村、组与组、家族和宗族的传统居住格局,有利于消除邻里矛盾、宗亲矛盾,形成“广入住、大融合,谋发展、促和谐”的新型人际关系。

   因此,研究我市农村社区建设问题,立足当下谋划长远,找准了中山市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所在,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农村社区建设包括基础设施、组织领导、集体经济、公共服务和民主政治五个方面,其中基础设施是载体,组织领导是核心,集体经济是基础,公共服务和民主政治是保障,它们共同构成农村社区建设的有机整体。

   二、我市农村社区建设现状

   (一)基础设施方面

全市现已建成“井”字型高速公路网,基本保证每个镇有一条高等级公路,每个行政村都有公路通达,连通镇村的公路交通网络已形成。153个行政村建有社区服务中心,总面积达11.74万平方米,文体活动室总面积达11.51万平方米。24个镇区全部成为省教育强镇区,义务教育阶段95.7%的公办学校为省规范化以上学校。全市18个镇全部创建为广东省卫生镇,其中13个镇创建为国家卫生镇,全部行政村创建为广东省卫生村。现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65间,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3.41张。每一个行政村(社区)都完成建成一间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室的目标。24个镇区文化站全部达到省特级文化站标准,成为广东省第一个完成市、镇、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的地级市。

   (二)组织领导方面

   目前,我市农村社区的组织领导建设以农村社区党支部为领导核心,实行党支部与经济联合社分离的制度,党支部负责行政事务,经济联合社负责集体经济管理。组织建设呈现出既有统一性又有自主性的特点,有的推行“三位一体”的运行模式,有的采用“一套班子,四个牌子”的管理格局,有的实施居民小组双重管理方式,其中又以推行“2+8+N”社区模式为典型 。目前全市有279个村(居)全面推进“2+8+N”建设模式,这一社会创新管理模式提升了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和民主管理水平,推动了中山农村社区建设步伐,提升了农村的社会文明程度,促进了农村的发展和稳定。

   (三)村集体经济方面

   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促成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变革,彻底颠覆了农村传统的经济社会结构。在这个过程中,有些村因为地域优势,加上村领导班子的胆识和智慧,抓住机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积累了相当数量的集体资产,为居民创造了良好的收入条件,居民福利水平大大提高;有些村则因为周边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缺乏外部机遇,加上土地资源有限、村领导能力不足或受各种条件制约,使得经济水平仍然低位徘徊,居民收入相对较低,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不足,居民福利水平在低位徘徊。

   (四)公共服务方面

   中山市秉持“全域中山”理念,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产品向农村社区倾斜,形成了明显的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化趋势。特别是2008年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以来,中山在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构建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服务半径设置较为合理,服务的窗口化一站式体现了农村居民获取基本公共服务的便利性。从服务的质量来看,农村社区的基本公共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服务质量取决于政府在这一块的财政投入和资金使用效率,不同镇区间存在差异。从调研情况来看,由于农村社区的基本公共服务的资金来源很大一部分依赖村集体经济收入,因此村集体经济收入高的农村社区居民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较高,收入低的则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较低。在资金使用效率方面,我市倡导各农村社区面对多样化需求,基于“治理”发展范式,在公共服务的可开放领域,以政府为主导,市场、非政府组织、社区居民共同参与,这种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形成了供给主体之间的竞争与合作,提高了全市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

   (五)民主政治方面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中山注重推动社会多元共治,培育现代市民意识,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不少进展。首先是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创新基层社区管理服务模式,如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并发挥这些组织在发展生产、提供服务、参与监督和建言献策等方面的作用。其次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容逐步充实,村委会干部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不断健全,推动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并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居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再次是在全国率先实施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管理制度,并对符合条件、经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的外来人员支持其登记为参选居民,拓展了异地务工人员享受公共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三、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型城镇化要求之间的差距

   (一)基础设施有待完善

   1、村级公路欠账较多,未能满足“就地城镇化”的要求。虽然我市的公路通达率较高,但等级公路数量不足,路面不宽,路况不佳,村组公路多数为等级外公路,抗灾能力低,部分危桥亟待改造。镇区到城区的交通仍然不够顺畅,虽经过多年建设,但“3015”工程仍然未能全面实现。交通基础设施仍然是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发展集体经济等带来了较大的制约。

   2、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重,未达到村民的要求。如有些镇综合文化站需要进一步完善;有些社区农村文化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少,虽然建设有农村书屋、文化室等,但是图书种类毕竟有限,文化室活动较为单一,吸引力不足;还有体育活动场地,也远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社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需求。

   3、其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有待完善,存在重建轻养现象。如农村消防基础设施不健全,抗御火灾事故能力较弱,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不健全,村庄生活环境有恶化趋势。公益性农村基础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后,也往往由于养护责任不落实,缺乏后续投入和维护管理,难于发挥其效益。

   4、农村社区项目规划缺乏前瞻性,前期工作得不到重视。在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中,由于缺乏统一科学的规划以及强有力的措施保证,规划时往往只考虑到目前的状况,缺乏一定的长远考虑。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致使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不了发展需要。规划的滞后,影响到土地的布局使用,难于预控,增添了不必要的征地拆迁问题。此外,在项目前期工作上,虽然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对前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逐步加深,但由于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原因,高质量完成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前期工作的项目不多。

   5、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结构不合理。近几年来,财政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增加很多,但对农村社区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来说,资金的投入量仍然远远满足不了建设的发展需要。项目建设资金通常实行市、镇和村的分级配套政策,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上级配套资金少,村集体经济无力大量投入,严重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致使建设进度慢,工程质量相对较差。前期土地开发强度较大的社区,缺乏有效持续的集体收入,财政压力较大,无暇顾及后续建设的投入。

   (二)组织领导尚待加强

   1、社区组织体系欠完善,不能适应发展需要。调研发现,形式多样的组织架构模式虽然与各社区不同的演变轨迹有关,但均存在某些重要职能缺位,不能适应形势发展。如组织体系中监督职能发挥不够、人才培训和素质提升等服务职能不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的平台不广、方式不多等问题,这些都制约了社区管理职能的发挥。如何构建农村社区的党、政、经、社的新型组织关系,是在农村社区建设时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2、政经分离机制推进缓慢,监督机制不健全。政经分离机制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机制,被引入到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当中,其初衷旨在提高行政效能,但是管理权与财权的脱节,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社区管理的决策效率,而社区领导监督机制不健全,同时也增加了滥权谋私的风险。因此,如何从制度上建立健全社区监督机制,提高社区领导行政能力和思想觉悟水平,杜绝当前的组织体系可能给腐败留下的制度漏洞,防止腐败滋生,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课题。

   3、干部行政能力和居民素质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与新型城镇化的要求相比,社区领导干部的行政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他们在政策把握、管理思想、沟通水平、决策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专业缺失。而农村社区居民素质与新型城镇化对人的素质要求也有一定差距,居民的参与意识、公共意识、文化水平、个人素质等,相对比较落后。因此,进一步提升社区干部行政水平和居民素质,是农村社区建设必须要重点关注的。

   (三)村集体经济增长乏力

   1、农村集体经济收支模式不符合城镇化要求,收支平衡面临挑战。多数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主要依赖物业出租和集体土地转承包,这种方式严重依赖地方的产业状况和集体所拥有的土地量及土地政策,依附农村集体所有厂房的产业层次比较低,在产业转型发展的过程中,面临淘汰的风险,一旦这些产业被淘汰,农村集体经济的物业收入将大受影响。而农村集体经济支出则涵盖了村委会人员工资、治安经费、清洁环卫、道路维护、办公经费、居民福利等支出,这些支出增长迅速,而且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而成倍上升,入不敷出可能加速来临。这种不平衡的收支模式将成为提高城镇化水平的巨大阻力。

   2、农民收入来源有限且缺乏稳定性,无法适应城镇化要求。农村经济变革使得多数农民放弃了传统的依靠农业相关耕种获取收入的模式,但又没有形成新的可持续的收入来源,农民的收入主要依赖自有物业出租、土地征收或转承包,部分经济状况好的村的居民,还可以获得部分集体经济分红收入,随着土地资源的减少,农村集体经济逐渐陷于困境,这种收入模式的可持续性面临严峻挑战。如果不能找到更有效的收入途径,农民收入增长很难实现甚至可能出现收入下降。农民在构建新的收入来源的过程中遇到多重阻力:首先农民所拥有的技能不能适应周边产业对劳动力的需要,农民难以通过融入周边产业来获取收入,相对容易的土地相关收入也使得农民缺乏足够的动力去劳动;其次作为农村自治组织的村委会,也未能有效引导农民和提供必要的劳动技能培训。这些因素综合作用,使得农民离产业发展越来越远,产业发展不能给农民带来持续收入机会。农民亟需找到适应城镇化需要、可持续的收入模式。

   3、经济落后村庄内生增长动力缺乏,经济增长不能适应城镇化需要。当前政策对农村土地使用用途的限制越来越严格,传统的以工业区为支撑的经济模式很难复制。经济落后村庄因为不能及时抓住政策机遇,未能建立较好的经济基础,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要重新发现并建立自己的有竞争力的产业面临诸多困难,经济发展步履蹒跚。经济落后村庄如何尽快挖掘潜力建立新优势,确立自己的有效的增长模式成为一个严峻的课题。

   4、旨在促进落后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政策亟待出台。经济落后村经济发展缓慢的原因,固然有其自身未能抓住经济发展机会、村集体领导能力不足等主观因素,但也存在客观原因,如村庄地理位置偏远、远离经济增长中心、土地资源缺乏或者土地资源用途受限、道路交通不便等。在全域中山理念指引下,有必要将促进落后村经济发展有效融入中山整体发展规划中,不断缩短落后村与发达村间的经济差距,为提高城镇化水平创造条件。

   (四)公共服务存在隐忧

   1、长效机制尚待完善。长远看,农村社区承担的社会管理事务越来越多,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压力越来越大,主要依赖村级财政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不稳定度高。同时,公共服务的需求表达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如农村居民社区居民缺乏需求表达的意识,对政府和社区的依赖性强;农村社区居民需求表达通道尚不完善,自下而上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投资决策的程序还没有形成。此外,在提供公共服务时,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热情等,与社区居民的期待也有一定的差距,农村社区工作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激励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

   2、医疗教育社会事业水平不高。在医疗方面,由于农村社区医务人员待遇相对较低,队伍不稳定影响医疗整体水平,使得农村社区医疗机构难以承担应有的就地医疗率,导致大量病人患者涌向市区医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卫生服务职能政府主导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主体不清,农村社区的卫生防疫存在组织漏洞。在教育方面,农村社区教师工作条件和待遇与城区教师有一定差距,导致优质教师资源的流失和匮乏。主要聚集于农村社区的新中山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困难,加上有限的支付能力,子女接受的教育质量难以保证。

   3、与消费能力相匹配的农村社区商业服务配套较差。商业服务业态少是中山市农村社区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以超市为主的商业形态不能满足农村居民就近、便利获取多种商业服务的需要,需要引导更多形态的商业网点在农村社区布局,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但当前中山市农村社区的商业服务存在服务规模和服务成本之间的矛盾,依靠常规做法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五)民主政治有待健全

   1、职能不清,社区居民参与意愿不强。绝大多数居民对社区自治组织的性质、职能、作用不了解,对如何行使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职能理解不深,民主自治意识比较弱,缺乏参与社区工作的兴趣和热情。在社区建设上,存在着重硬件、轻软件建设的倾向,对如何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强化社区自治重视不够,忽视了居民民主意识、自助互助精神、集体合作能力、社区归属感的培养。

   2、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关系有待融洽。目前在一些外来人口较集中的社区,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间有时候本来不是很大的矛盾,由于没有很好的化解机制和渠道,容易激化矛盾把事情闹大。现在聘请的社区(村)居委会特别委员,为异地务工人员表达诉求、参与社区管理提供了重要渠道,但总体来看,在化解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的矛盾和冲突中,所起的作用还相当有限。

   四、抓好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科学规划,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1、科学做好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划,加强前期工作。首先要高度重视,统筹城乡发展,做好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农村社区发展规划,做到有重点、有特色,科学合理地确定本地范围内农村社区布局、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布局。其次是科学决策,高度重视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审批等项目前期工作,保证项目的效益。再次是项目前期工作要尊重农村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围绕农村社区居民需求进行谋划,做好拟建项目的公示和民主协商制度。要充分征求和吸纳群众的意见,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村社区居民在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真正达到“农村设施村民建,建好设施为村民”的目的。

   2、集中资源加大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特别是村级道路的建设。由于我市的实际情况,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不适宜采用大拆大建、集中建设的模式,要求每个村、社区配套高标准的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基础设施,既没必要,经济上也不合理。而我市具有镇域经济发达,镇区配套强,城乡差距不明显的特点。因此加快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特别是村级道路的建设,既有利于农村社区居民以较低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享受到市、镇两级优质的各项服务,也有利于引导社区居民相对集中居住,就相当于提高了基础设施的效益。

   3、重视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保护好农村社区环境。农村和城市的最大区别之一,就在于其人口密度低,生态环境好。我市现在农村的污水、生活垃圾大部分没得到有效处理,长此下去对农村环境的破坏将无法弥补,农村也将不再像农村。对于农村的生活污水,特别是远离市政污水管网服务的偏远农村,应根据其特点,因地制宜的采用人工湿地等低投入的污水处理技术,就地分散处理污水达标后排放。对于生活垃圾,应切实落实省政府“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的要求,加快推进“一镇一站、一村一点”项目建设,确保每个镇建成一个以上压缩密闭的垃圾转运站,每条自然村建成一个以上封闭式垃圾屋或带盖的垃圾桶收集点,教育农村社区居民形成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处理的环境卫生观念,创造好的社区环境。

   4、采用财政转移支付手段,支持困难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很不平衡,部分困难村由于土地、交通等因素,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收入不高,无法对村的基础设施投入建设。对于这类型的困难村,应采用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支持其建设,增加其造血功能,达到良性的可持续发展。另外为了减少困难村的“等、靠、要”等不良心理,可探索采用补贴其农路建设资金,通过土地租金升值,分期分批回收补贴的方式,加强其积极性,达到良性滚动发展。

   (二)积极探索,加强组织领导体系

   1、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构架科学、合理和富有弹性的中山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尽管农村社区的理论研究并不缺乏,但是能够结合本土实际的理论创新与成果却并不丰富。因此,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过程中,既要寻求具有普遍性的社区建设理论支持,又要扎实开展实地调研,注重理论与实际的联系,咨询社区干部,倾听居民意见,结合“2+8+N”社区建设模式的高标准推进,积极探索出一套科学、合理和富有弹性的本土社区组织体系。

   2、健全政经分离机制,加强监督力度和管理强度。政经分离机制在分权与廉洁方面有保障,但需要进一步加强与我市实际的适应性研究,加强党组织在村居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方面的统筹领导职能,强化党的领导和社区管理,积极创新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尽可能把党组织延伸至基层单位,丰富“一肩挑”、“交叉任职”的内涵。如可考虑将经济联合社纳入党支部的职权范围,变“政经分离”为“经济联合社隶属于党支部”的组织架构,从而实现农村社区事权与财权的统一,提高决策运行效率。在此基础上,再加强监督力度和管理强度,建立监督机构,在政务与经济事务上,确保权力在阳光下高效运行。

   3、实施社区人员素质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干部行政能力和居民素质。当前流行的社区建设,侧重于土地、人口、产业、服务大厅等硬件方面的研究和建设,这固然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方面。但是,如果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应积极促进人的建设与发展,实现“人的城镇化”。因此,建议在镇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农村社区学院,不断完善社区教育体系,将工作重点置于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基层干部培养,推动社区干部在观念、能力、理想、文化、道德等方面的转变和提升;积极开展学历教育、技能培训等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素质。

   (三)着力长远,夯实社区经济基础

   1、开源节流,优化村集体经济收支结构。积极探寻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包括强化管理、实施多元化投资、提高存量资产的盈利能力等,对于盈利能力有限或者村集体管理能力不能带来最大化利润的资产,考虑出售以实现资产的流动性。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明晰集体资产的股份结构,“积极引导条件成熟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公司化改造 ”,允许股份在村民内部、村民与非村民之间自由转让,以最大化实现资产的价值。梳理村集体的权力和职责,严格按照事权对等原则,明确集体收入承担的支出范围,控制村集体支出,扭转村集体事务不断膨胀的势头,实现村集体经济的良性发展。发挥居民自治的主观能动性,真正实现集体收入归资产所有者支配、为资产所有者服务。

   2、多管齐下,提升村民劳动创收意愿与能力。加大农村基础教育力度,提升居民素质,在村民中寻找劳动致富、创业致富典范,用村民身边例子向村民灌注正能量,倡导劳动致富、创业致富,逐步减弱对土地相关收入的依赖。结合周边产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居民提供技能培训,让村民积极融入产业。建立有公信力、有领导力、有执行力的村领导班子,“把最优秀的基层干部放在村书记的位置上 ”,让村民在村集体领导下劳动致富、创业致富。

   3、“一村一品”,打造村集体特色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包括但不限于与农业相关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由此延伸出来的服务业。农业相关产业产业化,可以实现居民与产业的自然融合,是实现农民融入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在与居民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实行土地集中管理,统一经营,或者统一规划,独立经营,以实现特色产业的规模化,迅速提升产业的影响力。对已形成优势特色产业的村,应继续予以政策支持,激励做强做大;对经济仍然薄弱的村,在充分挖掘地方优势资源的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定位发展好一种产业,实现特色发展。

   4、政策聚焦,力助落后村经济起飞。在深入分析落后村经济落后原因的基础上,在中山近短期及更长远的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规划中,尽可能为促进落后村经济发展预留政策空间,为落后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如在打造轻轨经济的过程中,适当照顾落后地区利益;利用翠亨新区平台,探讨带动周边经济落后地区的可行路径;在深中通道、深茂铁路及其它主干道路规划建设中,给予相关社区优惠政策,带动发展。客观考虑农田保护对相关村庄的影响,需要向这些地区提供必要财政补贴和政策倾斜。

   (四)远谋近施,完善公共服务职能

   1、完善长效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效率。首先要完善付费机制。通过增加市镇两级财政资金投入、引导和鼓励企业自愿帮扶和社会捐助等方式,切实减轻村集体经济压力,释放村集体经济的内生活力;其次要完善人员保障机制。充分吸收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复员军人等组成社区工作志愿者,作为社区服务人员的补充力量,开展社会互助、环境卫生监督、文体娱乐活动、公益事业服务等活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一人多职、多岗一人,对工作职能相近相连的业务,由一人办理,做到一职多能,并且大力引入信息技术,推行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节约人力资源;再次要完善激励机制。对选派到社区的工作人员从职称评定、评先树优、提拔重用、工资报酬等方面要作明确规定,把农村社区工作经历作为镇干部提拔的优先条件,以此激励工作人员对农民群众用心服务、真心服务、贴心服务,真正让农民群众享受到政府及时便捷的公共服务;第四要完善科学高效的服务与运行机制。积极探索推行农村社区服务智能化运行模式,将社区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如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和农民办事特点,科学确定社区服务中心作息时间,从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服务标准等方面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推动“自下而上”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投资决策程序的形成,提高公共服务提供与居民需求的符合度。

   2、完善制度设计,引导优质医疗教育资源下沉农村社区。优质医疗、教育与文化资源进入农村社区,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是显然不够的,更需要政府进行相关制度设计和安排。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可考虑:通过提高补贴等方式,缩小城乡医生和教师工资待遇差距,建立医生和教师的城乡交流制度;推进农村社区校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文化站点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村社区学校、卫生服务站以及公共文化场所的环境;将民办教育和民办医疗纳入全市教育发展整体规划和全市卫生医疗整体规划,并充分利用公办学校、医院在教育医疗资源和师资医资方面的优势,加大对民办教育和民办医疗的扶持力度,建立公、民办学校、医院的帮扶机制,对民办学校和医院的内部管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帮扶,等等。

   3、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农村社区特色商业服务网。大力扶植菜场、餐馆、超市、便利店、修理店、干洗店、药店、美容美发店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在农村社区内的建立,在税收、用水用电等政策上给予优惠。鼓励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社区渗透。特别是要重视农村电子商务在创新农村社区商务服务方面的作用,比如通过“网上超市”+“共同配送”的模式来消除农村社区实体超市存在的服务规模和服务成本之间的矛盾。建议市政府可以考虑设立“农村电子商务项目资金”,用于奖励农业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特色村、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合作社)、农村社区电子商务企业。引导农村社区实体商业与网上虚拟商业相结合,共筑农村社区特色商业服务网络。

   (五)多措并举,健全民主政治机制

   1、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农村社区自治。基层政府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尊重农村社区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和自治权利,主动实现从领导者和控制者向指导者和协助者的角色转换。在这一角色总定位前提下,基层政府的工作重心应逐步转向提供公共设施和社会服务,努力扮演好社区建设的规划者和政策引导者、社区居委会自治的助推者、社区居民参与的促进者、社区建设资金的保障者,同时赋予社区居民对基层政府的评价监督等权利,让社区居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建设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性自治机制。

   2、完善农村社区选举,提升参与意愿。通过构建相关制度来保障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权利,最大限度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要进一步落实社区居民对社区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发挥社区居民自治作用,切实保障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权利。为提升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可考虑设立居民参与计分卡制,定期进行评估和奖励,促使居民深入、持久、热情地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

   3、深入推进新老中山人融合,构建和谐关系。推进社区基层协商民主,规范社区建设协调机构人员组成,适当增加基层社区新老中山人代表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名额和比例,吸纳驻区厂企代表、外来人员代表加入协调机构,参与社区管理、自治和服务。可在外来人口中建立以“互管、互帮、互利”为主要内容的“三互”小组,引导外来人口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法律手段和途径化解各类矛盾和利益纠纷,通过加强法治、创新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确保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按照新型城镇化的理念,围绕“人”这一核心,将农村社区建设作为突破口,以更加完善的基础设施、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更加有效的组织管理、更加有力的产业支撑,更加健全的民主政治,加快中山农村社区建设,推动中山新型城镇化进程,提高中山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可谓正当其时,既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担当和人民期待,也必能带动全局、惠及子孙。

文章分类: 专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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