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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球:建议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发表时间:201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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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二支部  黄振球

 

   据民盟中山市委员会调研反映,目前我国近5000万家小微企业在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促进稳定、活跃经济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现行的商业银行考核机制使得银行更热衷于向风险度较低的大中企业发放贷款,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明显不足,导致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难以做大作强。对此,民盟中山市委建议:

   1、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强化政策导向。一是出台我国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引导国有商业银行及非国有商业银行制定“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风险容忍度”等政策,并修改基层支行、网点的小微企业贷款考核办法,鼓励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二是单独核定商业银行支持并用于小微企业的信贷额度,放宽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的管制力度。三是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运用市场手段,降低风险不高的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贷款收益,提高小微企业贷款收益,引导商业银行更多受理小微企业贷款业务。

   2、规范企业还款方式,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目前,小微企业普遍存在授信额度不足问题,而现行“整贷整还”、“先还后贷”等还款方式,使一些资金短缺的小微企业不得不通过民间借贷先付清旧贷款再申请新的贷款,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且易滋生民间借贷风险。为此,建议规范小微企业的还款方式,采取“借新还旧”方式,避免小微企业因转贷而增加融资成本,同时压缩民间借贷的生存空间,引导民间资本回归实体经济;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服务,逐步解决信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降低小微企业贷款违约风险。

   3、发展直接融资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快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建立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扩大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逐步解决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例过低、渠道过窄等问题。优化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安排,完善发行、定价、并购重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同时适当放宽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鼓励小微企业上市融资。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逐步增加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规模,在创业板、“新三板”、公司债、私募债等市场建立服务小微企业的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机制。        

 

(本文于2014年被广东省委办公厅采用刊发,作者系民盟中山市委会副主委、中山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文章分类: 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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