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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市委:对建设“适宜创新”城市的思考

发表时间:201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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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中山市委会

   汪洋书记视察中山时,要求中山加快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三个适宜”的提出,明确了中山发展的新目标、新定位,为我市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毫无疑问,在这三个适宜中,适宜创新要求最高,难度最大。今天借此机会,我们民盟想就如何建设“适宜创新”城市谈点看法。

   一、要努力打造有利于创新的大环境。首先是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汪洋书记要求中山在原来“两个适宜”的基础上,再加上“适宜创新”,这既是对中山的信任,同时带有针对性,具有现实和长远的意义。对中山长远发展来说,创新很有必要,当然创新也有艰巨性,但并非高不可攀。事实上,中山市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早有创新精神,也有成功的创新体验和基础,对此我们应充满自信。如我们的产业转移园区建设就走在全省的前列,一些镇区也有许多创新的经验,如小榄的全民创业、外来劳工小孩入学积分制等等。总之,创新并不神秘、并不是高不可攀。只要我们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市已成功的创新经验,多宣传报道已成功的创新典型,进而打造人人关注创新、尊重创新和敢于创新的良好社会环境,就会大大增强全市人民创新的自信心和勇气。其次是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创新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撑,从政策层面看,建设适宜创新城市,一方面要求我们及时出台促进创新的相关政策,如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资金扶持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和人才政策等。另一方面是要及时梳理并完善已出台的相关政策,让政策更好地向有利于建设适宜创新城市方面倾斜。如入户政策,就可以进行宜松宜紧的调整。紧一般人员占用户口,松有用人才入户。一些镇区同志对此深有感受,据他们反映,许多嫁到中山来的女孩,很多把父母户口迁入中山,而一些在中山工作多年、为中山贡献自己青春的优秀人才却又入不了中山户口。

   二、以引进培养人才为抓手。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基石,是创新最活跃最关键的因素。最近,广东省出台了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中山要建设适宜创新城市,抓好人才引进培养无疑是当务之急。对照省里即将出台的文件,中山应围绕全市重点发展的信息技术、先进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适时修订和完善我市人才引进、培养、服务、资金扶持和奖励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引导各类优秀人才向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产业和成长性产业集聚。同时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务实措施,加快各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如建设人才专用房(象建廉租房那样),专门提供给各类人才(特别是刚来中山又没有住房的的人)租用;对引进人才实行“绿色通道”服务,对不落户的柔性人才给予超过“市民待遇”的待遇(如保证给他们的小孩提供一个优质学位);加大对科技人员的奖励力度,设立突出贡献科技人员奖。8月18日,汪洋书记在珠三角地区推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广东要拿出当年珠海重奖科技人才的创新精神,出台足以引起国内外知识界关注的引才、育才、用才、励才举措,努力再现当年“人才争相来广东”的喜人局面。汪洋书记的讲话,凸显了人才引进培养的重要性,值得我们好好思考。

   三、要明确中山创新的重点。创新,包括了体制的创新、机制的创新、制度的创新和技术的创新等,当前中山创新的重点在于技术创新,这不仅是省委书记对中山的要求,也是中山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珠三角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关键所在。新近出台的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考核指标体系中,中山归属优化发展区,新增了研究与开发经费(R&D)占GDP比重这一项,显示出省里对技术创新的重视。而技术创新的重点又在于激发企业的创新热情,因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政府的产业政策、专项扶持资金、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的服务重心都是为了企业。如何激发企业的创新热情?一是要注重创新资助,如加大对技术创新产品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二是要抓住创新重点,择优选出技术创新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集中有限的政府资源和扶助资金,实施重点突破和重点带动;三是要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出台,新办法对企业的研发人员、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都有了新规定。企业一旦获此认定,将享受15%所得税的税收优惠,这对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壮大十分有利。

文章分类: 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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