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绝大多数进入中山的快递件外包装上完整清晰准确地标注了收件人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留下个人信息安全隐患,这既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不符,还可能导致个人权益受损。
陈剑雄(左一)
市政协委员、民盟市委会直属支部主委陈剑雄提交的《关于在快递外包装上推行中山禁入规定,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建议》,就加强快递外包装个人信息保护提出建议:
一是对口管理部门设立禁入标准以保护个人信息。网信管理及邮政管理部门出台行业管理规定,禁止在快递件外包装上完整标注收件人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凡外包装上完整清晰准确地标注了收件人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的快递件禁止进入中山区域,以此倒逼揽件派件的快递公司自觉履行《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降低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从而导致相关个人权益受损或受到侵害的风险。假设中山率先推行相关规定,还可起到相应的示范效应,从而在更大范围推动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二是加强快递公司的行业管理。目前,少数几家快递公司在外包装上对快递收件人的个人信息做了隐去重要信息的简略处理,体现了对快递收件人个人信息的尊重与保护,值得其它快递公司效仿。快递行业管理部门可大力提倡、推广成功做法,并在快递行业规范文件中予以明确。
三是快递收件人自觉加强自我个人信息保护。快递收件方在线上下单时明确备注要求快递件外包装不得完整准确地标注收件人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否则,一旦因此引发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将通过法定程序追究责任,以此约束寄件方和快递公司严守相关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