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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盟市委集体提案六】关于加强中山市历史文化古建筑保护的建议

发表时间: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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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

第124003号

内  容:

  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11月2日在上海调研时指出,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城市历史文化遗存的是前人智慧的积淀,是城市内涵、品质、特色的重要标志。要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注重延续城市的历史文脉,像对待“老人”一样尊重和善待城市中的老建筑,保留城市历史文化记忆,让人们记得住历史,记得住乡愁,坚定文化自信,增强家国情怀。
  中山市委书记赖泽华在市十四届八次全会讲话中提出,要坚持在挖掘文化底蕴、提升城市品位上做文章。中山文化底蕴深厚,不单有伟人故里的金字招牌,还富藏大量的雕楼建筑、历史名村等人文景观资源,沉淀了浓厚的侨乡文化、商业精神。我们要保护和弘扬好这些承载城市文脉、居民记忆、精神财富的文化,把中山人无我有的文化资源充分活化起来,用文化要素赋予城市独特的品位和气质。
  “城市即文化,文化即城市”,建筑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古建筑是是前人留下的宝贵财富。它包括了物质财富,更多的体现为精神财富。一座城市的古建筑体现了该城市的发展历程,古建筑所传递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是城市的重要财富,具备经济、艺术和实用方面的长远价值。
  一座城市有其产生的历史,一个村庄也有形成的历史背景,而记忆形成的直接载体一般是具有纪念性和历史意义的建筑。在旧村改造和古村落保护大潮中,如果不全力保护,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负载有深厚历史人文信息和鲜活生动的地域文化特色的古建筑就会湮灭在时代的浪潮中。
  目前,我市在历史文化古建筑保护方面作出了不少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不少具有历史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古建筑得到较好的宣传和保护。2019年10月,中山市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存在问题:
  一、房地产开发对古建筑产生的威胁。由于古建筑保护开发利用技术要求高而需求市场不明显,房地产开发重开发轻保护,往往忽视其历史文化价值,采取推倒重来的方式,使古建筑受到破坏甚至是摧毁。或是虽然不直接破坏,但给周边环境的维护遗留了不少问题。有些作为见证历史的文化街区或者村庄,也因其周边现代都市风貌建设而使古风犹存的文物古迹孑立孤存,缺乏整体性和延伸性保护。而古建筑一旦被破坏将不可再生,即使仿照重建也不能恢复原有历史文化元素。
  以南朗镇为例,有翠亨村、榄边村、左步村、南塘村、茶东村、崖口村等多个著名古村落,其中前3个还位列广东省第三批古村落遗址名录,茶东村因为拍摄了电视剧《破冰行动》而成为名噪一时的网红景点。由于对旧村改造缺乏整体性和长远性的规划,有的村镇在拆旧建新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的过程中大拆大建,使得一些具有乡土气息和当地特色的代表南方农村风格的古宅、古庙、古楼被拆除。
  合理保护和使用古建筑,不仅使一个城市的历史文脉得到延续,同时,也会促使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势必也有利于房地产发展。放眼全球,越是现代化的城市越重视保护古建筑,越是历史文化厚重的城市越有魅力,城市综合实力也得到大幅提升。
  二、对历史文化古建筑的保护并没有落到实处。散落在各地的庙堂楼宇古迹,由村一级进行登记和维护。有宗族语言体系和代系传承的,往往能得到族人的自发的较好维护。而随着社会变迁,随着村落的机理演化和宗族发展,部分散落和遗失自身文化流传的,和有外姓异族聚居的,可能对带有家族宗姓元素的祠堂等古建筑的保护不够重视。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有的村庄拆除了古祠堂的屋顶和堂柱并移走,谎报经台风后已被严重损坏,后经民间保护人士追寻才得以归回。而有些由基层向文物部门申请经费和汇报的项目并没有经过细致核实而往往产生粗陋失真的信息,使文物古迹的保护流于面上口头功夫。
  调研考察中,我们也发现,有的历史文化古建筑虽已挂牌和修缮,但周边环境堪忧,被杂乱的建筑或工场包围,交通不便,无人管理。
  国家在古建筑保护方面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而地方性法规相对缺失,不能很好地因地制宜,做到保护最大化。
  三、历史文化古建筑的保育开发利用工作方面仍然不足。存在对古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认识不足,缺乏资金致保育开发工作难以开展,规划保护和维护管理力量单薄,城市扩建威胁到部分古村落、古建筑的存在空间,产权不清致古建筑保育维护难以维系等问题。
  调研中发现,有商家在近现代文化底蕴深厚的古建筑和历史古迹所在的村庄和街区如左步村等,开发餐饮、会所、创意基地等,自行增设设施,但是因规划、产业配套等方面的缺失,对古建筑缺乏相应的手段进行全面维护。
  

办  法:
  一、完善保护机制,成立专门的保护委员会。由于古建筑的保护涉及范围广,建议成立一个历史文化古建筑保护委员会,吸纳社会各界人士,从人文、历史、建筑学、法律、原生态等角度对中山市各区域的古村落、古街道等进行一次意见征集,多收集民间的智慧和建议,并对整个中山进行一次排查,对各古村落、古街道、古建筑登记造册,依法保护。
  二、制定长远保护开发规划。保护与开发,历来是对立统一的。在开发中得到保护,在保护中加以利用,不仅传承了历史文化,也维护好特色,不断提升城市品位。保护不是原封不动,固步自封,开发也不是破旧立新,推倒重来,而是在优先保护好古建筑前提下,充分利用其资源优势,积极维护城市特色与文化,打造城市名片,发展社会经济。把保护古建筑融入城市规划,保护中有开发,开发中有保护,统一协调发展,实现保护与开发双赢的目标。
  以保护为主,建设、改造、修复、利用相结合,明确历史文化古建筑保护与现代化城市建筑的辩证关系,充分尊重城市历史发展的延续性、广泛性和发展进步的必然性,在极力保持古村落原貌的基础上,把古村落建成宜居的地方,加入更多现代元素,电力、通信网络、供水、供气、排污、交通等等综合规划治理。
  三、深入保育开发研究。建议成立中山市历史文化古建筑协会,努力挖掘古建筑文化内涵,提炼特色,找准定位,提炼凸显其独特的审美价值、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要善于用市场经济机制引导社会资金进行开发、经营,使历史文化古建筑保护利用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
  通过前期精心而周密的城市规划,把古建筑所在的区域通过相应的改善措施加以利用,既保持一座城市的文化特色和传统文化生活的顺延性,又可以发挥古为今用的作用,适应新的时代需要,从而使城市的历史文脉得以传承,促进城市文化生活的多样性。

文章分类: 提案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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