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盟首页 > 参政议政 > 提案精选  >  【2019盟市委集体提案六】关于落实教师有关待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建议
【2019盟市委集体提案六】关于落实教师有关待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建议

发表时间:2019-03-01

扫描本文二维码

二维码
727

中山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建议

第123046号

 

内容:

  2018年1月20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不断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教育部部长程宝生提出“要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为教师压担子、指路子、提点子、给位子、发票子。”但是,好的政策还需得到切实落实,才会有利于其有效发挥应有的成效。据了解,目前我市中小学教师的有关待遇并未得到很好的落实。

  如,公办中小学教师午休值班劳务报酬全市只有黄圃、南区发放,其余镇区均未发放;住宿制学校教师晚修值班劳务报酬全市只有南区、东凤、大涌、西区、神湾、南头、小榄、黄圃、横栏、坦洲、南朗、三角、阜沙等14个镇区发放;将初中晚修教师值班劳务报酬纳入财政预算的镇区只有大涌、板芙、横栏、东凤、开发区、五桂山、神湾、西区、南区等9个镇区;设立教学质量奖(或中考奖),并一直对学校进行奖励的也只有东凤、西区、南头、南朗、黄圃、南区、古镇、小榄,神湾、东升、石岐区等10个镇区,大多数镇区现已取消。在部分民办学校,教师的有关待遇也远未得到应有的落实。

办法:

  要提高教育质量,关键要提高师资水平;要提高师资水平,首先应切实保障并不断提高教师待遇。针对目前我市在落实教师有关待遇方面存在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公办中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一是在制定机关绩效考核奖励方案时,要统筹考虑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提高班主任、教师超课时等津贴标准,按照学生数和班级数相结合的方式核算到校。二是建议市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有关教师午休、晚托、晚修值班劳务报酬的文件,提供操作性强的政策支持,明确经费来源及发放标准,使镇区能够“有法可依”。三是建议市出台相关文件,明确要求镇区设立教学质量奖并纳入财政预算,明确奖励标准并要求奖励到教师个人(含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人员);进一步明确市教体局下发的初中教学质量奖能否发到教师个人,奖励教学质量先进镇区的奖励金能否发到镇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人员等问题,并适当提高初中教学质量奖励的标准。四是建议市教体局继续设置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含高中与高考、初中与中考、小学、幼儿园)专项奖金,以更大力度推进全市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同时鼓励镇区制定相应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奖励制度。

  二、多渠道保障民办学校教师权利。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在职务聘任、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让更多教师“留得住、教得好”。

  三、加强对镇区和学校落实教师有关待遇的专项督查。市政府将落实教师有关待遇纳入对镇区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发现落实不到位的镇区和学校责令其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文章分类: 提案精选



微信分享

打开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