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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盟市委集体提案五】关于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建议

发表时间: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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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123047号

 

内容: 

  近几年,中山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如通过出台《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改扩建公办园、抓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移交和开办,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支持力度等,有效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较为突出。主要体现为:

  一、公办教育资源供给难以满足群众需求。公办幼儿园就读费用便宜、教学质量相对较好,颇受家长欢迎。但不少家长抱怨:“上公办幼儿园比上重点大学还难。”教育部等四部门近日发布的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园比例;广东省也要求,到2020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要达到50%。但目前中山全市537所幼儿园中,公办园仅有173所,占比约为32.2%,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也不到三成,与目标值均有较大差距。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公办幼儿园占比全国为44.1%,广东省为35.5%,深圳为53%,上海为62.6%。且就现有公办园而言,大部分园也比较缺乏专业的幼教和优质管理人才,制约了公办园的发展;部分公办园还需建设改造,增加设施设备,方可满足幼儿教育教学活动之需。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质量有待提高。目前,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77%,较接近省要求的到2020年达到80%的目标,但有的普惠园“价”是惠了,“质”还有待提高;大多数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质量与公办幼儿园存在较大差距,最突出的问题是师资力量严重不足,管理水平亟待加强。一方面,师资来源紧张,近三年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真正进入中山幼儿园就业的人数远不能满足事业发展之刚需;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二孩政策全面实施和户籍政策的放开,幼师需求急剧增长,师资紧缺问题愈加突出,加上由于工作压力较大、收入普遍不高(中山基本上在2800元左右)等因素,在职幼师跳槽、改行的现象屡见不鲜,更加剧了供需矛盾,导致我市幼教仍未走出师资素质不高与收入偏低的“怪圈”。

办法: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中山切实以市、镇(区)两级政府为责任主体,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扩大公办幼儿园覆盖面和总量,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保障公办幼儿园在全市学前教育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衡价格、提高质量的主渠道作用,同时遏制部分民办幼儿园过度逐利的办园行为,带动普惠性幼儿园共同提高办园水平,推动我市学前教育规范、优质发展。

  一、优化学前教育发展“设计图”。一是加强总体谋划,综合施策,加快提高公办幼儿园的比重。如,通过创新投融资手段,加快新增公办园建设;通过改造提质,进一步扩大现有公办园容量等;二是着力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幼儿园,推进居住密集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全覆盖。如,参照义务制教育探索试行划片入学、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真正让孩子们就近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三是进一步完善支持村镇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集体根据实际需求举办公办园,提高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服务功能。

  二、增强学前教育发展“源动力”。一是建立与普及目标和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保障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只增不减,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逐年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占比;二是加大经费投入,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提高对普惠园的补助标准,合理确定分担比例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必要的、长效的资金保障。据公报统计,全国2016年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占教育总经费的比重约为7.2 %;数据显示,2017年,中山2.36%(深圳超过5%),政府投入明显不足。

  三、破解学前教育发展“教师荒”。一是以“稳存量、拓增量、提质量”为基本思路,着力缓解师资需求的结构性矛盾,通过加大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引进、市高职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加强对现有不具备从业资格的学前教育保教人员培训等手段,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幼教队伍培养体系,着力缓解师资缺口问题;二是深化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改革,尽快落实公办幼儿教师编制,逐步形成根据在园幼儿人数调整教职工人数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幼儿园教师长效补充机制和灵活的用人机制,提高幼师的工作积极性,整体提升全市幼儿园的师资和管理水平。

 

文章分类: 提案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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