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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山市文明交通管理的建议

发表时间:201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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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

 

段亚平,张舒广,闫玉宏,黄振球,刘廷玉,乐世斌

 

【内容】

 

  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一个驾驶员的素质和文明,更能折射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中山,更应该在文明交通的宣传和管理上先行一步。但随着我市车辆逐年增多,驾驶员队伍的不断壮大,一些不文明交通现象也不断涌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向车窗外随意抛物、乱丢垃圾;

  2、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车辆行经斑马线时,对行人视而不见,不但不减速行驶,避让行人,反而“见缝插车”,与行人抢道,迫使行人不得不停下为其让路,还有一些驾驶员竟然鸣喇叭驱赶斑马线上的行人,急驰而去;

  3、乱停乱靠。有的驾驶者只顾自己方便,随意把车停放路边或非停车位,特别是窄车道或是繁忙时段时,容易引起塞车,影响交通畅通。部分出租车为争夺客源强行并线、随意停靠上落乘客;

  4、乱鸣喇叭。有些驾驶员在遇到堵车时就会猛按喇叭,甚至在禁鸣区也是如此,造成噪音污染,让市民深感厌恶;

  5、不按交通规则行驶,野蛮超车,强行插队,争抢会车;

  6、长时间占用超车道或在行车道低速行驶,或占用应急车道,妨碍其他车辆或救援车辆正常通行。

  7、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而使用远光灯,或私自改装车灯,变更车道时不打转向灯,不给其他车辆相关的指示信号,影响其它驾驶者的视觉判断。

  上述机动车行车过程中的不文明现象与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很不相称,不但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形象,而且对人民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为更好的推进城市文明,促进驾驶员文明行车,针对驾驶员存在的不文明,不讲职业道德的行为,我们要以人为本,以提高驾驶员职业道德和养成良好驾驶习惯为目标,以行车安全、市民安全为第一责任,形成文明安全行车的良好氛围。

 

【办法】

 

  1、加大对交通法规、文明行车的宣传力度。继续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城中村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教育活动,提升广大群众文明交通的素质。

  2、开展对不文明驾驶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如对车窗抛物、乱扔垃圾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又如,对乱停靠者拖车罚款,同时,专项整治期间,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促成驾驶员养成良好习惯。

  3、抓住关键节点和时机,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对正在接受培训的准驾驶员要进行文明驾驶规则和道德规范教育,强化其文明驾驶意识;对已经取得驾驶资格的驾驶员,在证件年审、违章处罚时,公安、交管部门要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对驾驶员进行文明行车要求和道德规范的再提醒再教育。

  4、各出租汽车公司应定期强化对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培训,解决随意停车上下人、抢道、乱鸣喇叭等问题,更好地服务市民。

  5、建立并完善监督举报制度。鼓励市民利用手机、相机拍摄身边不文明的行车行为,通过微博、微信等公众服务媒介统一反馈到交通管理部门,经核实确认后,通过短信方式提醒当事车主,情节严重的在市内媒体曝光,对发生2次以上的不文明行车行为的车主,可进一步采取一些惩罚性措施;让广大市民成为义务监督员,并对举报人进行有效保护。

  6、一定时期内,在电视台、中山日报等媒体设立专栏,对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及时曝光,增强监督力度,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文明行车的良好氛围。

文章分类: 提案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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