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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我市部分急诊医疗费用纳入住院医疗保险范畴的建议

发表时间:201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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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由    

 

根据我国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医疗保险从参保人使用渠道分为门诊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险主要解决平常小病或普通生病问题,住院医疗保险解决大病、重病问题。

医院基本都设置急诊科,患者在其他门诊下班、节假日或紧急的情况下在医院急诊就诊,就诊费用归属门诊医疗费用,属于门诊医疗保险范围。但是,在紧急的情况下,患者(参保人)不了解自身发病的原因,医生也首先是要做检查(通常还需要做多种检查如抽血、X光、甚至CT等),判断患者病因以采取治疗措施或收治到相应住院科室,如参保人最终需要住院治疗,在急诊所做的检查和治疗不能归并到住院费用,要全部由参保人付款,这些费用通常上千甚至几千元,负担较重,未能体现大病、重病从一开始就纳入医疗保险的范围。

 

办  法

 

如参保人在急诊就诊后直接转入住院治疗,在急诊产生的检查和治疗费用归并到住院医疗保险范围,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

 

(提案人、 撰写人:直属支部   苏炯莉)

文章分类: 提案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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