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盟首页 > 参政议政 > 提案精选  >  关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建议
关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建议

发表时间:2006-09-04

扫描本文二维码

二维码
351

理  由

 

   中山市卫生系统在市属29家镇区以上公立医院针对低保人群和低收入群众中开展廉价医疗服务,主动引导低保、特困难群众就医时选择廉价医疗服务,突出了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职能。这一服务模式,虽然不能根治看病贵的问题,但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有助于解决群众有病不敢治的问题。对此应予于充分肯定。但是,廉价医疗自开展以来,的确也有许多问题引发我们的思考:一是群众对于廉价医疗服务的误解,认为“便宜无好货”从而拒绝廉价医疗;二是群众出于面子的考虑,认为接受廉价医疗会让人看不起;三是廉价医疗服务在分级管理的医院中进行,无疑似星级酒店支起了大排档,给医院的规范化管理带来许多支节,从而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特别是当“薄利”不能“多销”时,就会造成卫生资源的浪费;四是给群众造成医药费用上的误解,群众认为既然可以18元治好感冒,为什么要花上100多元,甚至200多元的医药费用,所以医疗机构难免“乱收费”、“多收费”的嫌疑。因此,廉价医疗服务的确不是解决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的有效方法。

   我们认为:应该由政府出面,筹资举办一家公立的平价医院,向低保、特困难人群履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医疗救助的职责,医院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围绕“因病施治、合理检查、规范治疗、合理收费”原则,专门制订针对低保、特困群众的诊疗收费标准的管理软件,即:减、免、优惠的具体规定。这样既可以保证患者就医的质量,也可以避免各诊疗环节出现的漏洞。促使平价医院服务规范化,强化医务人员服务的协同性,从而使低保、特困患者的医疗服务处于良好的诊疗质量、服务水准和收费减免系统中运行,真正做到质优价廉。使廉价医疗、惠民医疗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态势。同时,建立平价医疗机构也是政府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大突破,我们恳请市政府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负责精神,将其作为构建和谐中山的一项事业来办好。

 

办  法

 

   一是政府可以利用正在筹建的市第二人民医院的资源,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平时将其按照平价医院的模式来运行,如遇突发公卫事件也可将其转为传染病院来运作,这样可以充分地利用现有卫生资源,提供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是采取“社会捐一点、医院助一点、财政补一点”的原则来筹措资金,按照我市现行一所二级医院的规模来经营,按每年1亿左右的业务投入,医院按25%,政府按35%,社会按40%(市红十字会筹措)的经费投入也是可行的,政府在卫生事业的经费投入应该“雪中送炭”,不要再搞“锦上添花”,集中财力解决低保、特困群众的基本医疗,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将来无论社会、经济怎样发展,社会消费的不同层次始终存在,医疗保健消费也是如此,因此平价医院的前景还是很看好的;

   三是由市卫生、财政、审计、物价、民政、红十字会组成专门机构,负责对平价医院的医疗服务、医疗质量、资金运作、医疗收费等方面的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医院资质考评、下拨医疗费用指标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医务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培训,同时,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真正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规范管理、合理收费”。建章立制,严肃纪律,对违规者,将追究医院和当事人的责任。

(提案人:民盟中山市委会)

文章分类: 提案精选



微信分享

打开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