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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盟市委集体提案五】关于规范餐饮企业油烟排放和监管的建议

发表时间:202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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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

建议第131041号

内容:

近几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餐饮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餐饮业所引发的油烟污染问题矛盾突出。油烟扰民成为百姓生活的一个堵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目前,从我市餐饮企业油烟排放情况来看,绝大多数餐饮单位均未按要求采取油烟净化措施,临街多数餐厅均开设在居民楼下方,并未设置专用烟道设施,油烟直接向居民楼排放问题突出,餐饮企业或流动摊贩占道开展露天烧烤仍屡见不鲜。主要原因有:

一是环保审批不再作为前置审批要求,造成绝大多数餐饮单位在未履行环保审批的情况下得以营业,导致餐饮业污染无法从“源头”上控制,执法工作难度加大。

二是虽然对“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已纳入商事登记禁止目录,但是由于商事登记线上审批,难以核实经营地址的实际油烟排放状况,导致把关

三是涉及餐饮业管理的部门较多,职能交叉,协调机制不健全,尚未形成有效统一的监管模式。大气污染治理属于环境保护职能,而餐饮单位监管又涉及商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职能,烧烤摊贩管理属于城管职责,排烟管道设施报批属于住建部门职责,谁来牵头管理,谁来执法成为棘手问题。

四是经营者的污染防治意识薄弱,餐饮经营者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足,特别是近年来受疫情影响,整体行业不景气,对额外支出加强油烟治理,餐饮企业普遍抱有抵触心理。

办法:

一是成立餐饮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商务、城管、住建、应急部门成立餐饮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共同落实餐饮油烟治理责任,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各监管部门及时反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餐饮主体违规排放油烟线索,由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加强监管。

二是推动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排放油烟的餐饮场所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建议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联合检查清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厅存量,借助食品经营许可现场审核,推动餐饮单位开业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减少问题增量。针对餐饮单位实际经营情况,通过财政资金补贴等多种方式,帮助餐饮单位减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成本。

三是推动我市餐饮油烟排放立法。以立法方式,解决餐饮油烟排放治理部门职责不统一、处罚措施不足、餐饮企业法律责任不明细的痛点、难点问题,完善法律责任设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将烟净化设施纳入餐饮许可硬性条件,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不同违规排放油烟的强制措施、处罚额度,形成多方共管,社会共治的餐饮油烟管理模式。


文章分类: 提案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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