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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定刚:加强民主监督,转变工作作风

发表时间:2012-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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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纪念中学支部     吴定刚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会议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作风如何,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具有重要影响。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要下大决心改进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转变工作作风的这八条意见之后,各级党委政府闻风而动,也制定了贯彻落实这八条意见的相关措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在这场执政党转变工作作风的强大攻势面前,作为执政党的合作伙伴——民盟该如何面对呢?我想,我们除了要用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这八条意见自律,转变我们的工作作风之外,就是要加强对执政党的民主监督,帮助他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这八条意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转变思想,敢于监督

 

   党派的民主监督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非权力性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协助党和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这对于帮助执政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八条意见,转变工作作风是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的,但是由于它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和纪律的强制性,其意义和作用往往不容易被人们所理解,民盟自己也在思想上有许多糊涂认识。要在中央提出转变工作作风八条意见的这一重要节点上,展开对执政党的民主监督,民盟首先自己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一、不要害怕。对执政党进行转变工作作风的监督,民盟许多人都心存畏惧,是不是管得太宽了?会不会无所作为?会不会换来执政党的“白眼”相向?

   要知道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职责、使命所在,是加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迫切需要,这是写进了《宪法》和《政协章程》的。如果我们在一些重要的节点上不履行我们的监督职责,就是我们的失职,无所作为。其次,我们对执政党的监督,不是斗争,而是合作。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从定位上强调的是合作与协商,是参政党与执政党的关系,这与西方的民主,强调对立与抗争的反对党和执政党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再者,我们的监督也不是孤立的,在当前这一重要的历史阶段,民主党派监督与其他监督间是互相联系的,相互促进的,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权力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共同构建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健全有效的监督体系。民主党派监督源于群众监督,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反映社情民意,对群众的反映进行分析、综合、集中、提高,进而提升为民主党派监督;民主党派的协商意见、批评建议被国家权力机关所采用,就成为权力监督、法律监督;有些批评建议,可公诸媒体,从而和舆论监督结合在一起。

   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一种双向行为,监督的主体是民主党派,监督的对象是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条意见,转变工作作风的民主监督,民盟不是一厢情愿,“剃头匠的挑子——一头热”,其实党政部门也是非常欢迎的。在这方面,我们党有着非常悠久的优良传统。早在延安时期,以毛泽东主席为代表的党中央就以非常真诚的态度欢迎和接受党外人士给党提意见。不要忘记,我们的监督,始终有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并以实际行动身体力行地听取、采纳和接受监督反映的正确意见、建议和批评。实践证明,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有重大意义。党派的民主监督不是可有可无,也不是软弱无力、无所作为的。因此,开展民主监督,民盟首先要解决一个“畏”字,克服思想观念上的障碍,不要心存顾虑、畏手畏脚,要挺直腰杆、理直气壮,敢于监督。

   二、不是“添乱”。民盟有许多人认为,对执政党进行转变工作作风的监督,会不会是“添乱”,故意“找麻烦”、“找岔子”、“存心过不去”,进而给执政党的工作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带来损害。

   党派的民主监督的性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组织的人民监督,是体现广大人民意志,反映广大人民愿望,维护广大人民利益的监督,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性质、内容和特点决定了这种监督有效实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种监督有三个方面的功能:一是咨询功能。在执政党转变工作作风的过程中提出意见、建议,提供信息和必要的参照标志,对决策方案进行推敲,或提供决策选择方案,有利于决策者权衡利弊,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二是反馈功能。在转变工作作风的过程中,对监督对象的情况进行实时地反馈,为国家的整个监督体系提供信息来源,促进监督的强化。三是,警示功能。对转变工作作风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对中央八条意见贯彻中出现的问题,对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行为提出批评,起到警示作用。

   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党外监督形式相比,党派的民主监督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有序地进行,必然更及时有效。与党内监督相比,党内监督的主体来自权力体系的内部,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关联度高,容易影响监督的力度,党外监督弥补了党内监督的不足。民主党派的这种非权力性质的监督,一方面不会对决策和执行机关形成直接的干涉和牵制而影响其效率,另一方面又具有广泛性和权威性,以民主党派的威望和影响,以其意见、建议、批评的合理性,发挥出应有的监督制约作用。

   所以民盟的民主监督,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目标是一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是建立在共同政治基础上的,是“同唱一台戏”,是“帮忙”。

 

   讲究方法,善于监督

 

 

   党派的民主监督手段和载体多样,如提案、考察、调查研究等,近几年还有了新的拓展,如高层座谈会和协商会、反映社情民意、特约监督员等。民主监督渠道直通各级党委、政府,重要的情况反映直通中央,民主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产生了积极影响。在贯彻落实中央的八条意见,转变党和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这个问题上,怎样展开对执政党的民主监督,促进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八条意见在各级党和政府的的行政中真正得到贯彻落实,民盟除了履行我们的神圣职责,敢于监督之外,还要深入研究监督方法,做到监督有方,善于监督。

   一、把握好“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国家也是多党,但是,中国的其他党,是在承认共产党领导这个前提下面,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各民主党派在任何条件下都不是西方多党制下的那种反对党或反对派,因此我们在对执政党贯彻落实中央八条意见、转变工作作风的过程中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时,坚持正确领会和体现党委的意图,最大限度地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 二是坚持非权力制约的原则。民主监督重在推进工作,而不在于权力制约,把握好“度”,坚决克服“监督力度越大党派威信才越高”的片面性认识,履行好参政党职能,在维护执政党地位中有效的进行监督,起到咨询、警言、谏策的作用。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监督始终着眼于帮忙,立足于现实,做到帮忙而不添乱,尽职而不越位。既要敢于发现问题,指出问题,又不站在对立面,针对问题进行研究、思考,提出解决的方法和建议,“建有用之言,献务实之策”, 寓监督于支持之中。 四是坚持沟通配合的原则。在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的实施过程中,加强与执行监督职能部门的配合、协调和沟通,建立联系机制,使民主监督与其它监督形式优势互补,相得益彰。

   二、要畅通四种渠道:一是提案渠道畅通。在对党委、政府落实中央转变工作作风的八条意见进行监督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政协这个平台,采用提案的方式,反映党委、政府在落实中央转变工作作风八条意见的问题上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二是调研渠道畅通。要充分利用调研、考察的方式,收集社情民意。在群众中设立广泛的社情民意采集网络,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条意见,转变工作作风这一中心问题,对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和考察,通过座谈、成员在政协会议上发言、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等形式实行监督。三是特约监督员监督渠道畅通。特约监督员是党派的耳朵和眼睛,在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八条意见、转变工作作风的过程中,由于他们亲身参与,目睹耳闻,掌握了丰富的第一手材料,党派要充分重视收集他们的意见,作为对共产党实施监督的重要内容。四是和其他监督方式的联络渠道畅通。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我国整个监督体系的一部分,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权力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共同构建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健全有效的监督体系。如果党派监督不与其他的监督形式相结合,就不可能发挥应有的巨大作用,所以党派监督一定要与其他监督形式做到渠道畅通。通过与群众监督的联系畅通,发现问题,对群众的反映进行分析、综合、集中、提高,以提案的方式,或在党委、政府召开的民主党派负责人及无党派民主人士参加的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上,提出意见和建议,与党内监督、权力监督、法律监督畅通联系,发挥作用。通过向相关媒体报送信息,畅通与舆论监督的联系渠道,将有些批评建议公诸媒体,让党派监督通过舆论监督发挥作用,增强民主党派监督的影响力。

   三、做到四个到位:一是问题到位。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条意见,转变工作作风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时,要找准关键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吃透基本情况。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可靠,有典型意义,既是中央八条意见所涉及到的重要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二是反馈到位。对在民主监督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必须有反馈,不能不了了之。要建立和实行回复制度,做到所提建议和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跟踪到位。对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没有反馈的要跟踪调查;对已有回复但没有办理的要跟踪督促;对已办理但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要跟踪落实。四是领导到位。民盟领导要加强对民主监督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对落实中央中央八条意见的民主监督工作,对所提意见和建议或者批评要严格把关,增强监督的针对性。要亲自抓督促,抓落实,实行督察责任制,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果。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提出的转变工作作风的八条意见,是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而我们民盟对其进行民主监督也任重而道远。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过程中,我们既要明确目标,又要注意方法,勇于监督、善于监督、敢于说实话、讲真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着眼大局维护团结,确保民主监督顺利健康实施,真正成为共产党的挚友、诤友。

文章分类: 学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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