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盟首页 > 盟员天地 > 群言文萃  >  【盟苑文萃】张华:写作文,如何去“发现”而不只是“看见”?
【盟苑文萃】张华:写作文,如何去“发现”而不只是“看见”?

发表时间:2016-11-16

扫描本文二维码

二维码
765

  写作文离不开感觉,感觉来在于感官。对于一位作文初学者来说,他的作文往往只是“看见”的结果;而对于一位较为成熟的写作者来说,他的作文则一般是“发现”的成果。看见什么就写什么,这是一种很机械的流水账式写作;真正的写作不只是要写你看到的,更重要的是写你发现的,只有这样,文章才能“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我们很多同学由于缺乏这一意识,只是止步于“看见”,文章自然因缺乏“发现”而变得平庸。

   就写作而言,有看见,你只是拥有了“现象”,有发现,你才拥有了“本质”。看见是表面的,发现是深层的;看见是一般的,发现是新颖的;看见是接受性的,发现是创造性的。我们要知道,呈现在作文里的所有趣味、感人和美丽,永远不是通过眼睛看到的,而是通过心灵发现的。

   著名哲学家黑格尔曾说过这样一句名言:“熟知并非真知。”天天看见,不等于你知道;而一经发现,才是真的知道。“看见的”往往是人所共知的,只有“发现的”才是私人的、秘密的、稀有的,进而是难得的、珍贵的、美丽的。正因为如此,著名雕塑家罗丹才说出了一句深刻的名言:“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可以说,没有发现,就没有好作文。提高写作能力,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要提高我们的“发现能力”,换言之,你看见什么并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你发现了什么。所以,拥有丰富生活经历的人,未必能写出好文章;而拥有善于发现之眼的人,才是文章创作的高手。因此,想要提高写作能力,你要经常问自己一个问题:我发现了什么?

   那么,怎样才能练就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呢?

   1.在熟悉中找茬。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认为哲学始于惊讶,其实发现往往也是始于惊讶的,这里的“惊讶”就是一种“内心的触动”。但是,“熟悉”是惊讶的坟墓,我们原本该有的许多“发现”常常被“熟悉”所埋葬了。虽然我们总说“熟能生巧”,似乎“熟悉”只会给我们带来益处,其实,熟悉的代价就是敏锐的减少乃至丧失。人是好奇的动物,人其实从来没有失去过好奇,失去的只是对熟悉事物的好奇。正如一位哲人所说:最可怕的不是我们的无知 , 而是我们的已知。可见,要提高我们的“发现能力”,就必须养成跟“熟悉”作斗争的习惯。如何跟“熟悉”作斗争呢?路径之一就是在熟悉中找茬。什么是“找茬”?“找茬”就是故意挑毛病,亦即看到“不是、不同”的地方。比如写“我的爸爸”,这可以说是每个人最为熟悉的人之一了。但由于过于熟悉,一切都变得正常,“我的爸爸”反而不容易写。这个时候,我们就应该在那些熟悉的话语、熟悉的动作、熟悉的声音、熟悉的外貌中,刻意去寻找出不一般的地方,这就是“找茬”行为。经常有意识地这么做,保持对事物的敏锐度,我们的发现能力就会得到提高。

   2.在现象中追问。现象人人都能看见,但现象背后的发现,则属于那些善于追问的人。教育家陶行知说过两句很朴实的诗:“发明千千万,起点是一问。”可见,“问”是我们发明事物、发现异同的重要思维开关。写作是思维的艺术,只有思维的活跃,才能获得丰富的思维成果;而丰富的思维成果,是我们写出好文章的基本保障。我们每天都要接触到各种各样的现象,发现能力强的人,常常会追问出很多奇怪的问题;反过来说,常常去追问现象的人,则往往会获得许多独特的发现。追问其实就是一种怀疑,我国明代哲学家方以智曾经这样说过:“善疑者,不疑人之所疑,而疑人之所不疑。”在你的日常生活中,有许多现象值得你追问:为什么秋天来了,有些叶子依然不落?为什么狗见到熟人就会使劲摇尾巴?为什么爸妈总喜欢在餐桌上教育孩子?……很多现象之所以难以进入我们的写作视野,不是因为现象本身缺乏写作价值,而在于我们未能追问现象而有所发现。俄国思想家普列汉诺夫说:“有教养的头脑的第一个标志就是善于提问。”好的提问,是我们透过现象获得发现的重要路径之一。

   3.在事件中建构意义。写作文讲究“立意”,所谓“立意”,其实就是建构意义,即让文章能够表达出一个相对集中的主旨。孤立地看,任何事件其实没有意义;事件之所以具有意义,完全是人建构出来的。可见,建构意义就是一种重要的写作发现能力,好的写作者,擅长于在事件中发现意义。相比于前面说的发现异同和发现本质,发现事件的意义,显然更具有挑战性。法国雕塑家罗丹也表达过类似的看法,他说:“所谓大师,就是这样的人,他们用自己的眼睛去看别人见过的东西,在别人司空见惯的东西上能够发现出美来。”发现出“美”,就是赋予事件一定的意义。一群蚂蚁在树下,越来越多,这是再普通不过的事件了,很多人一看而过,并没有看出有什么特殊意义;但是对于一个好的写作者来说,他会极力赋予这一事件某种意义,比如团结,比如勤劳,比如分工等,并就此写成诗歌、散文或小说。这就是发现意义的写作价值所在。通常情况下,这样建构出来的意义是“看不见”的,它只属于那些意义发现者。由此可见,“发现”的另一条路径就是在事件中建构意义。

   总之,写作离不开眼睛的观察,它需要我们去“看见”;但是只有“看见”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需要“发现”,需要看到我们的眼睛所看不到的东西。所以,就写作而言,“发现”比“看见”更重要,更深层,也更具有写作的价值和意义。提高写作能力,我们需要练就一双非凡的“发现”之眼。

 

                               作者:民盟教体支部主委、中山市教研室教研员   张华

文章分类: 群言文萃



微信分享

打开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按钮